《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(CECS 448:2016)》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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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程适用于可视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、施工、验收及维护管理。不适用于生产和储存火药、炸药、弹药、火工品等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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