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小区集中生活热水供应设计规程(CECS 222:2007)》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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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程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居住小区、大专院校、工矿企业生活区、培训(旅游)中心、医院等民用建筑的小区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设计。但设计下列工程时,还应符合下列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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